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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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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债务通知

  新疆昆仑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腾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邹学银、郑茶妹:

  2019年8月24日,被申请人新疆昆仑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建筑”)向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债务重组捌仟零伍拾万元整,期限24个月,并由被申请人新疆腾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亿房产”)以及邹学银、郑茶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被申请人腾亿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各方签订了编号0120190802110号《债权转让协议》、0120190802111号《重组还款协议》、0120190802112号《抵押协议》、0120190802113号《保证协议》;各方共同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申请办理上述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申请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约定累计向原债权人新疆昆仑尼雅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7,000万元债权转让款。本处于2019年9月10日出具了(2019)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8683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021年1月22日,因被申请人汇丰建筑资金紧张及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原因,无法按照约定的重组债务偿还安排向申请人还款,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签订了编号为0120210505066号的《重组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了重组债务偿还安排;各方共同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申请办理上述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本处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了(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6560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2022年3月4日,因申请人与腾亿房产执行一案,腾亿房产向申请人提出执行和解申请,因被申请人汇丰建筑与腾亿房产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腾亿房产提出的执行和解申请中涉及主协议的调整安排,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签订了编号为0120220305031号的《重组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再次调整了重组债务偿还安排;各方共同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申请办理上述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本处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2022)新乌法诺证经字第7424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2023年12月27日,被申请人汇丰建筑未能按照第二次调整后的方案按时偿还债务,对汇丰建筑进行了第三次调整,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签订了编号为0120231205284号的《重组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0120231205285号《抵押协议》及0120231205286号《保证协议》,再次调整了重组债务的偿还安排,增加腾亿房产作为本项目保证人,解押部分抵押物,增加鸿瑞豪庭3栋3层作为二押抵押物;各方共同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申请办理上述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本处于2024年2月2日出具了(2024)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763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

  申请执行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向我处提出执行申请称:被申请人汇丰建筑未能按照0120231205284号《重组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如期支付对应重组宽限补偿金,已构成违约,触发0120190802111号《重组还款协议》第10.1条违约条款;腾亿房产项目因违约已恢复执行,同时触发0120231205284号《重组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第八条交叉违约条款。根据0120190802111号《重组还款协议》第10.2条的约定,申请人于2024年8月5日以邮寄方式向被申请人汇丰建筑送达催款通知函,要求其在收到函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否则申请人将根据0120190802111号《重组还款协议》第10.2.2条宣布所有债务立即到期。截至2024年8月30日,被申请人仍未清偿上述债务。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偿还上述欠款本息。1、截至2024年8月20日,剩余重组债务8,826,416.14元,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466,819.34 元,违约金1,470,480.93元,债权合计人民币10,763,716.41 元。2、自2024年8月21日起自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新产生的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计算方式以0120190802111号《重组还款协议》及《重组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为准)。3、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公告费、公证费等费用)。

  现申请执行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你们逾期未偿还上述债务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款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刊登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否则,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杨海龙、秦婧

  电话:0991-2316259、17799711787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4年9月25日

  遗失公告

  1.卡地尔亚·牙力买买提遗失毕业证,毕业证书号:139261200006000137,发证机关: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声明作废。

  2.伊犁众易旅游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章号:6540025069121,现声明作废。

  3.沙雅县顺北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6529240005179,现声明作废。

  4.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遗失公章,编号:6529240002626,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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