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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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玉散·亚森诉巴州满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一案(轮劳人仲字(2024)88号),因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确认申请人玉散·亚森与被申请人巴州满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轮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裁决公告送达
本委受理的[2024]309张欢愉诉乌鲁木齐溍霞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2024]197马龙、[2024]259(1-8)杨秀慧、豆红伟、豆国伟、王剑、袁代均、王燕明、徐鲁杰、赵勇安诉新疆禾润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339马少云诉安徽睿诚方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4]460马文存诉第一被申请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乡人民政府、第二被申请人乌鲁木齐玻璃钢总厂、[2024]329胡尔西代姆·穆太力普诉新疆勤为径学业规划有限公司、[2024]323罗浩诉乌鲁木齐金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2024]373王常荣诉新疆威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因以上被申请人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上述被申请人送达以上相应案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河南东路781号4楼),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后非终局案件15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终局案件30日内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起诉或不申请撤销,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开庭公告
本委受理的[2024]785王梦昕诉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伊清坊寿司店(个体工商户)、[2024]631蒋晓霞诉新疆帅果果商贸有限公司、[2024]681阿卜杜拉·库尔班诉新市区北京中路笨羊倌餐厅、[2024]666李自明诉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南路特别香家常菜店因以上单位通过直接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现依法向以上单位公告送达上列案件的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的2024年10月10日下午15时30分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781号四楼)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缺席审理此案。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开庭公告送达
本委受理的[2024]650艾克热木·吾拉木诉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北路西域馕道馕店、[2024]642(1-3)张淞源、程俊皓、朱琳诉新疆找点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4]720王燕婷诉乌鲁木齐悦星未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拓思培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24]579樊小波诉新疆忠泰正弘建筑装潢有限公司、[2024]488开才尔·吾布里诉郓城华威运输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4]507陈远诉新疆金塔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588赵小军诉被申请人新疆朗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778陈荣梅诉新疆乡楚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4]488开才尔·吾布里诉郓城华威运输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4]507陈远诉新疆金塔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588赵小军诉被申请人新疆朗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以上单位通过直接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现依法向以上单位公告送达上列案件的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的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781号四楼)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缺席审理此案。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更正说明
债务人、抵押人: 李胜、张洁蔚
抵押人:上海网程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赵素菲
我处于2024年8月9日在《新疆法制报》总第6670期报刊公告第A2版、A3版的中缝向各位被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下发了《债务核实通知》,因该通知中“李胜(男,公民身份号码:650106196310200035)、张洁蔚(女,公民身份号码:650121197712152425)身份证号有误,“借款人李胜、张洁蔚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借款金额有误,现予以更正为“李胜(男,公民身份号码:310107196910251635)、张洁蔚(女,公民身份号码:310107197105113226)”,“贷款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特此说明!
地址:乌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马莹莹
电话:17799711861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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