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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9
A+ | a奇台县众鑫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永刚、曹娜、王开彪、涂继军、李锦艳、杨永峨、蒋圆、代正虎、朱冬梅、雷辛、齐秀梅、安长青:
本院受理执行的新疆惠源融资担保 (集团) 有限公司与奇台县众鑫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永刚、曹娜、王开彪、涂继军、李锦艳、杨永峨、蒋圆、袁英、代正虎、朱冬梅、雷辛、齐秀梅、吕哲、安长青追偿权纠纷一案,异议人吕哲以李永刚涉嫌诈骗罪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中止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执行。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完毕。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24) 新2301执异13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中止对位于昌吉市7区1丘33栋4层2401室(产权证号: 昌市房00148695号)房产的查封。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复议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9日
核实债务通知
债务人、抵押人:李杨,公民身份证号码:652723199405080317。
债务人、抵押人李杨与贷款人、抵押权人、债权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编号为gd201806057796号《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21)新乌诚信证内字第13427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到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债务人尚欠借款本金:595520.23元,利息:87533.65元,罚息:590.75元,复息8322.16元,合计:691966.79元未偿还。
现贷款人、抵押权人、债权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债务人、抵押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见本通知七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3楼
联系电话:(0991)2825790 13899975717 李天军、(0991)2825790 13999890370 古丽迪娅尔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年7月9日
核实债务通知
债务人、抵押人:李嘉,公民身份证号码:62230119970501421X
保证人: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务人、抵押人李嘉,保证人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铁军与贷款人、抵押权人、债权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编号为1016004300001号《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9)新乌诚信证内字第17596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到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债务人尚欠借款本金:336588.49元,利息:32950.9元,罚息:947.37元,复息2417.51元,合计:372904.27元未偿还。
现贷款人、抵押权人、债权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见本通知七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2楼
联系电话:(0991)2355271 13899975717 李天军、(0991)2355271 13999975789 王施磊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年7月9日
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蒋贤军、张兆明、王东昀、龚立军、陈国忠:
本院在执行巨新与昌吉市绿丰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巨新提出书面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通知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人在申请中的请求事项:请求追加第三人龚清、蒋贤军、张兆明、王东昀、龚立军、移红雁、陈国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7月9日
遗失公告
1.巴楚县良种场5组070马木提江·艾买尔(653130201403170011)残疾人证遗失,证号:65313020140317001171,现声明作废。
2.巴楚县虹桥小区2楼1单元402室帕提古丽·阿比里米提(653130199408290047)押金发票丢失,票号:NO:0014860,金额:1500元,现声明作废。
3. 沙雅县庆丰特色养殖家庭农场遗失公章,公章编号:6529240014936,现声明作废。
4.亚库甫·买买提依明遗失新QA9J51车的加气证,证号:QP新Q-2560610,现声明作废。
5.新疆赛曼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号码:10710203080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宫响瑞,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8980004930601,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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