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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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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公告

  王卫基、张贵萍:

  根据债权转让方新疆中亿担保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易军于2024年4月3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您所欠我公司663673.04元(乌鲁木齐市水沟区人民法院(2012水民二初字第 592号民事判决书所载明的金额)及该判决生效后至今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等相关义务,于2024年4月30日起转让给易军。特此通知!

  新疆中亿担保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分类公告

  ●奎屯产融冶乾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水磨沟区新兴街宏龙广告材料经销部遗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营业部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810030477101,账号107084734014声明作废!

  ●莎车县阿热勒乡托盖塔塔尔村2组039号艾尔肯·艾海提新QBY829车用气瓶使用登记丢失,声明作废。

  ●新疆山河锦秀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6501060222725号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新疆农业大学试验场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916501032988379969,成立日期1995年5月8日,特此声明!

  ●新疆农业大学植保新技术服务部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6501031100987,成立日期1992年5月7日,特此声明!

  ●乌鲁木齐腾教汽车修理服务部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6501031101032,成立日期1998年4月16日,特此声明!

  ●新疆农大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设计院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6501031101011,成立日期2002年3月28日,特此声明!

  ●新疆农业大学科技服务公司金谷面粉厂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6501211000285,成立日期1994年7月28日,特此声明!

  ●新疆上尚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6501002337926,成立日期2007年3月23日,特此声明!

  ●莎车县光明运输有限公司新Q51932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丢失,声明作废。

  ●伊犁圆顺通速递有限责任公司尼勒克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540000033058声明作废。

  ●精河县红杞缘枸杞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8872000414201,账号2036527220010000059157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精河县支行,声明作废。

  ●齐曼古丽·谢木西丁遗失坐落于麦盖提县文化路30号刀郎巴扎商住楼3单元10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007114声明作废。

  ●新疆坚振商贸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编号6531260023131特此声明!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我公司委托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花园电厂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公示,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391071;意见可发送至邮箱:404858464@qq.com。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新疆天羊牧业20万湖羊肉羊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天羊牧业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天羊牧业20万湖羊肉羊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公众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搜索项目名称查看(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3396)。有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可点击该公示所附链接,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新疆天羊牧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法人变更声明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疆小驼酒业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新疆小驼酒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全体股东会议,决定免去李昌志新疆小驼酒业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任命刘春永为新疆小驼酒业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原新疆小驼酒业有限公司法人李昌志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拒绝配合办理法人变更事宜,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工作,我公司将依法强制办理法人变更并保留追究李昌志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新疆小驼酒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声明公告

  新疆达域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域通公司)未按新疆三兴之疆信息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代称:我司)于2023年12月6日作出的公告要求向我司提交所需复核的授权书、任命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达域通公司现持有的我司授权书、任命书、授权委托书均为无效文件。我司通过2024年1月至5月对下属所有承建单位进行摸查施工情况,发现其达域通公司擅自以我公司名义与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及政府部门进行商务对接,签署我司不知情、无代理权限的《智慧路灯设备安装工程协议》等文件,我司认为事关重大,现多次且再次重申:未与我司签署直接合同及协议的组织单位,无权将违法工程、虚构工程归纳为我司行为。达域通公司所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均与我司无关,属于达域通公司自身行为或其法人的个人行为。若相关单位组织及个人已涉及达域通公司违法工程、虚构工程的,请及时联系我司进行沟通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我司与达域通公司签署的合同,因我司发现达域通公司有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象。根据我司与达域通公司的合同条款,达域通公司因存在分包、转包工程的违法性质,达域通公司将担任合同内所有法律后果,一切约定协议的法律后果由达域通公司自负且与我司无关。

  新疆三兴之疆信息

  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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