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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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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债务通知

  借款人:韦杰,男,公民身份号码:650103197408251338

  借款人:慕金萍,女,公民身份号码:650108197801281420

  抵押人:库尔勒市友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751674209T,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英下路南侧

  你们与贷款人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22年11月8日签订了编号为: 2022年展字第0300697号《贷款展期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为(2023)新乌诚信证内字第14109号>。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肆佰肆拾柒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7日。贷款人已按时放款,现该笔贷款已到期,债权人要求你们清偿全部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承担合同中约定的罚息、违约金,承担执行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截止2024年3月26日欠款本金4469903.52元,利息341768.82元,本息合计人民币4811672.34元,2024年3月26日后至案件执行终结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派公证员李天军发出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书面向本公证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关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同时,借款人及抵押人还款付息后,应当将还款的证据在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书面递交公证处,如借款人及抵押人未能将凭证及时递交公证处,则视为其未履约,视为同意公证处依据新疆天山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2楼

  联系电话:13899975717、0991-2824500李天军;13699959339、0991-2824500雷甜甜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年4月22日

  赵新军:

  原告梁华与被告赵新军纠纷一案,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状及证据、当事人举证责任须知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诉讼中要求:1.请求判令婚生子赵振凯(2008年4月30日出生)由原告抚养;2.请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从2022年4月起至婚生子独立生活为止;3.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6日10时30分在昌吉市法院执行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2日

  遗失公告

  喀什市候鸟餐饮店,公章遗失,章号6531010086777,现声明作废。

  分类公告

  遗失声明

  新疆中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4月丢失空白签单4张,单号:2025704/705、2026109/110。现声明此4张签单作废,如作他用本公司一律不予认可。

  新疆中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声 明

  新疆中恒国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集团公司项目没有安排任何人在外面收取费用,如有人以中恒国信集团项目在外私自收取的费用,一律与中恒国信集团无关。特此声明!

  新疆中恒国信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2日

  乌鲁木齐市隆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维护

  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3264,公众可前往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隆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传斌,联系电话:13619910768,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银泉街32号,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隆盛达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迁坟通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的墓地布局已不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根据米东区北郊公墓整体规划方案的要求,需对北郊公墓区域内所有土葬坟墓进行逐步分期迁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 本次迁坟原因说明:本次迁坟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原墓地所在区域已纳入新的发展规划中,需要进行建设改造;二是迁坟工作的实施,是将殡仪服务站改建成一座环境园林化、设备现代化、服务亲情化、管理规范化的殡仪馆;三是遵循殡葬改革政策,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的丧葬新风尚。2、 本次迁坟范围界定:迁坟范围:殡仪馆后面山坡上划定的迁坟区域,具体范围已在现场设立标志,敬请大家注意查看。3、迁坟具体安排:迁坟工作将由迁坟办公室统一组织,由专业的迁坟队伍进行实施。我们将严格按照传统习俗和尊重逝者的原则,确保迁坟过程安全、有序。4、补偿安置措施:具体安置政策请前去北郊公墓迁坟办公室进行洽谈。5、 迁坟时间安排:本次迁坟工作于2024年3月30日开始,至2024年5月30日结束。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迁移安置工作,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6、 联系方式及咨询:迁坟办公室设在北郊公墓迁坟办公室,联系电话:3326444,联系人:唐春华。同时,我们也将设立现场咨询点,为大家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特此通知!

  米东区殡葬管理所

  新疆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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