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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7
A+ | a关于陈伟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案家具及办公用品处置的公 告
广大群众:
为依法惩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陈伟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案字画、家具、办公用品经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2023年11月8日进行第一次拍卖,2023年12月12日进行第二次拍卖,2024年1月4日进行变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涉案财物最后一次拍卖未能完成, 需上缴国库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财政机关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予以接收;有关财政机关要求继续变价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需要退赔被害人的,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以物退赔;被害人不同意以物退赔的,可以进行不设保留价拍卖。”现进行以物抵债程序,特公告如下:
一、以物抵债标的:
1.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涉案办公用品(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74686B18B22C0F720F3FBA931A790CC6)
2.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涉案字画(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AAEBEDA027A8DEA4C218F2882E18BDA3)
3.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涉案家具用品(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DD60D80FF98A12EC20449B0095B03B72)
二、以物抵债范围:陈伟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受损群体。
三、以物抵债期限: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日;联系人:白莉,联系电话:19915038992
四、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受损群众未申请退赔以物抵债,本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剩余资产重新询价拍卖处置。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7日
公 告
吴芮霖同志,我公司将与你于2024年4月9日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十天及以上(含三十天)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疆建咨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吴芮霖因条件成立,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请吴芮霖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新疆建咨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登报声明
古丽加吗提·亚森,王典荷,米尔阿迪力江·买买提,王莉,莫扎提·胡尔西,韩晓勤,以上6人旷工已达15日,现新疆每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加盟、门店与以上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新疆每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分类公告
减资公告
兹有新疆唤醒荒原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CH3E0419,成立日期:2023年05月18日,经股东会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减至伍拾万元人民币,清算组成员由巴方勇、王宝婷、鲁敏芮组成,清算组负责人:巴方勇,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电话:13699959191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街568号A3办公楼02-04-85 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
兹有新疆九一设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E8BA6P,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4日,经股东会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减至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清算组成员由由巴方勇,王宝婷、鲁敏芮组成,清算组负责人:巴方勇,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电话:13699959191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567号高新人才大厦国际会议中心1楼。特此公告!
公 告
车主托合尼亚孜·亚森(652924198908071036)有一辆车牌号新N5L792灰色长安小型汽车,车辆识别代号LS4BCB0DX3A059541该车辆2016年丢失,无法交售至报废公司,现公告申请将该车辆报废注销,若今后该车辆再次上路,发生的一切责任由车主托合尼亚孜·亚森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托合尼亚孜·亚森
2024年4月17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基层中医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基层中医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向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职工、居民、政府部门、本行业专家等公众征求意见,建设单位联系人:穆总(18097532143),网络链接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2&proid=afa715632bd6238498a4cf88a22970f7)。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农副产品
深加工产业园(农业产业孵化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现开展“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农业产业孵化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次信息公示,本次为公示过程中(报纸一次公示内容)。公示目的是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期间公众查阅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告书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0991-4505681
建设单位:0991-5919096
二、公参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具体范围:达坂城区及项目周边各界人士
三、公共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工程建设、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建设局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交通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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