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A+ | a通 知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成沛文(公民身份号码:411002199302192038)
保证人:李艳杰(公民身份号码:411002196812301528)
你们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个人借款保证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出具了《担保及回购承诺函》、《借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3)新乌证内字第37300号】。
我处应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已经签发了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人民币):截至到2023年10月27日,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叁拾贰万零玖佰叁拾壹元肆角壹分(小写:320931.41元),利息人民币:柒仟陆佰叁拾柒元肆角叁分(小写:7637.43元),本息合计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伍佰陆拾捌元捌角肆分(小写:328568.84元)【(2024)新乌诚信证内字第802号】。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 年3月14日
通 知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曹德桦(公民身份号码:652901199203160418)
抵押人:张亚莉(公民身份号码:652323199205062024)
你们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陆拾玖万肆仟元整,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5)新乌证内字第43843号】。
我处应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已经签发了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人民币):截止到2023年10月27日,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陆拾壹万柒仟叁佰贰拾柒元捌角捌分(小写:617327.88元),利息人民币:肆万零伍拾捌元肆角壹分(小写:40058.41元),本息合计人民币:陆拾伍万柒仟叁佰捌拾陆元贰角玖分(小写:657386.29元)【(2024)新乌诚信证内字第794号】。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 年3月14日
通 知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曾子涵(公民身份号码:622421198203095220)
你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元整,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6)新乌证内字第20118号】。
我处应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已经签发了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人民币):截止到2023年10月27日,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玖佰柒拾叁元肆角伍元(小写:246973.45元),利息人民币:贰万零贰佰玖拾叁元肆角贰分(小写:20293.42元),本息合计人民币:贰拾陆万柒仟贰佰陆拾陆元捌角柒分(小写:267266.87元)【(2024)新乌诚信证内字第781号】。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 年3月14日
通 知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陈昌益(公民身份号码:522128198302082016)
你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拾捌万叁仟元整,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7)新乌证内字第48875号】。
我处应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已经签发了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人民币):截止到2023年11月3日,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叁拾肆万柒仟贰佰叁拾陆元陆角柒分(小写:347236.67元),利息人民币:肆仟捌佰陆拾壹元肆角叁分(小写:4861.43元),本息合计人民币:叁拾伍万贰仟零玖拾捌元壹角(小写:352098.10元)【(2024)新乌诚信证内字第785号】。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 年3月14日
通 知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陈浩(公民身份号码:421083198902261215)
抵押人:李林(公民身份号码:420606198712312527)
你们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3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3)新乌证内字第36846号】。
我处应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已经签发了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人民币):截止到2023年10月27日,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叁拾万柒仟柒佰柒拾捌元柒角壹元(小写:307778.71元),利息人民币:贰仟肆佰肆拾柒元玖角玖分(小写:2447.99元),本息合计人民币:叁拾壹万零贰佰贰拾陆元柒角(小写:310226.7元)【(2024)新乌诚信证内字第791号】。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 年3月14日
通 知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陈燕(公民身份号码:411381198902017927)
你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柒仟元整,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6)新乌证内字第21939号】。
我处应贷款人、抵押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已经签发了执行证书,执行标的(人民币):截止到2023年10月27日,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肆拾万肆仟零陆拾伍元伍角伍分(小写:404065.55元),利息人民币:玖仟肆佰零贰元贰角捌分(小写:9402.28元),本息合计人民币:肆拾壹万叁仟肆佰陆拾柒元捌角叁分(小写:413467.83元)【(2024)新乌诚信证内字第783号】。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 年3月14日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首次将重大事故隐患当作事故来调查
- 一年一度!这次销毁448吨
- 转场路上,民警给牧民送上5份“保险单”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 击鼓催征拼开局丨备足农资 不误农时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