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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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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债务通知

  (2023)新乌中信证核字第1712号

  借款人(抵押人):胡清锋

  贷款人(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7年3月20日与借款人(抵押人)胡清锋签署了编号60102017100196130301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并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上述合同、借据经我处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17)新乌证内经字第008601号。

  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借款人于2017年3月28日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318000元,期限20年。

  贷款人(抵押权人)称:借款人(抵押人)未按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抵押权人)于2023年11月3日向借款人(抵押人)邮寄送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上述借款提前到期。

  现贷款人(抵押权人)要求你清偿上述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289517.17元;利息人民币57243.31元、罚息人民币9634.61元(此利息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3日);要求你按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偿付自2023年12月14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额清偿之日的利息(含利息、罚息和复利);承担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公证费人民币500元);要求你按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张慧、工作人员穆嘉祺下发此通知,向你核实前述债务履行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以及是否就债权债务达成新的补充协议(合同)等涉及强制执行的情况存在。

  如有异议或达成新的协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原件。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原件,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数额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承担,我处将依贷款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联系人:穆嘉祺

  电话:0991-2317155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9号中泉写字楼七楼

  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

  2024年1月25日

  新疆果王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新疆果王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01民初78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新疆果王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原告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赁费、货款合计630286.55元;2.被告新疆果王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原告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3696.70元;3.被告新疆果王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630286.55元为基数,按照3.45%的利率向原告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自2022年9月13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的资金占用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44元,由被告新疆果王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650元由被告新疆果王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5日

  塔城国家电投2×66万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3年9月16日,受托里国电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塔城国家电投2×66万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向公众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sV16gXqn。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任工;联系电话:0991-765369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托里县群众、托里工业园(金港区)企事业员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0991-7653690,联系邮件:41128943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托里国电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5日

  声 明

  车主拜合提亚尔·阿木提(身份证号:652925198209060019)有一辆车牌号为新NN4946的雅马牌YMAMHM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识别代号:LYMTGAC98DA311316,证芯编号:6500003171720),该车辆于2017年11月13日丢失,现找不到该车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无法交售至报废公司,现公告申请将该车辆报废注销,若今后该车辆再次上路,发生的一切责任由车主拜合提亚尔·阿木提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拜合提亚尔·阿木提

  2024年1月25日

  分类公告

  莎车融洽五金建材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莎车融洽五金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1947。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公众。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联系人:艾拉帕提·努尔麦麦提,联系电话:13095196888。五、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莎车融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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