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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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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方:热依兰·艾买提(身份证:652925199901240029)

  抵押人:热依兰·艾买提(身份证:652925199901240029)

  我行于2022年7月7日与借款人、抵押人热依兰·艾买提签定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20052155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2022年7月25日我行给借款方热依兰·艾买提发放个人二手房贷款430000元,贷款期限为2022年7月25日起至2052年7月24日止。此笔借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公证处于2022年7月19日,作出(2022)新乌米东证经字第6869号公证书,公证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现借款方热依兰·艾买提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热依兰·艾买提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220052155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米东支行

  2024年1月17日

  新疆科耀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2023)公告01号

  新疆科耀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2023年1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新0421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科耀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新0421清申1号决定书,指定新疆益一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新疆科耀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 0421 3134 7640 5B;公司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石材工业园区天洁环保设备制造厂区以西区域。请新疆科耀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将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申报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新城花园小区西侧警务站向南20米三层新疆益一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831500 ,联系人:马金荣,联系电话:0994-3307880、15292621812

  新疆科耀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清 算组

  2024年1月17日

  刘小奇(身份证号:652302199003252813)、地丽努尔·地里夏提(身份证号:650103199109013224):

  因你们自离岗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也未上班工作;我公司已按旷工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我公司与上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我公司决定与上述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我公司多次通知,你依旧未来办理解除手续,现登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新疆才特好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准东采油厂北三台-沙南原油处理系统整体优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准东采油厂北三台-沙南原油处理系统整体优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2745。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环评单位的朱工(0991-464601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辖区内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环评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德安(15999361757),环评单位联系人朱工(电话0991-4646013、邮箱25089330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准东采油厂

  2024年1月17日

  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

  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石河子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造工程,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公众,及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公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可在环评爱好者网(http://www.eiafans.com/)上查阅、下载。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新疆天富垃圾焚烧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7日

  遗失公告

  1.原名刘从芳(身份证号码:654222198212273626)现更名为刘静瑜。

  2.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碾子沟派出所民警郑直,警官证遗失,警号:SY3192,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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