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 谱写塔城善治新篇章 ——专访塔城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李光泽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9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蒋兆明 王晨 赵书城 张秀 通讯员 张亚巧
近年来,塔城地区政法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健全工作机制,创新调解方法,以“三调联动”筑牢社会治理基层基础。近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主题采访团记者采访了塔城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李光泽。
“近年来,塔城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地区实际出台对应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优势互补,从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李光泽说。
不断完善调解组织建设是当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金钥匙”。近年来,塔城地区以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撑,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为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李光泽说,为建强调解组织,提升人民调解员运用专业知识调解纠纷的能力,塔城地区紧抓两个重点:其一是健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主体网络,形成“网格—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实现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在重点行业领域,塔城地区建立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41个调解组织,在法院、公安派出所设立24个调解工作室,结合牧区实际,因地制宜建立72个农牧民调解室、14个个人特色调解室,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目前,塔城地区8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得到有效化解。
其二是让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近年来,塔城地区持续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及在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中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具备人民调解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稳定一方”的治理目标。
为提升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调解纠纷的能力,塔城地区在培训体系上持续创新发力。李光泽说,近年来,各县(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集中培训、律师授课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地区各级人民法院主动对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储备,以便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塔城地区实现了5055名人民调解员培训全覆盖,全方位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共有1个司法所、5名个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李光泽表示,今后塔城地区将加快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综合机制,逐步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整合信访、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专业力量,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优质服务,做到防范在早、化解在小。
“塔城地区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牢牢抓住基层基础,优化本地资源配置,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李光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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