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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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

  被申请执行人:

  借款人:新疆飞云达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超。

  抵押人:新疆粤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宣东。

  保证人、抵押人:易超,公民身份号码:659001198708295425。

  保证人:曹宣东,公民身份号码:440301197101047817。

  你们与债权人、抵押权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书》、《承诺书》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22)新乌诚信证内字第6068号】。

  我处应债权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已经签发了执行证书,执行标的,截至到2023年10月26日,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玖佰玖拾万(小写:9900000),利息:柒仟陆佰零伍元贰角(小写:7605.2元),罚息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陆佰陆拾叁元贰角捌分(小写:375663.28元),本息合计人民币:壹仟零贰拾捌万叁仟贰佰陆拾捌元肆角捌分(小写:10283268.48元),公证书编号【(2023)新乌诚信证内字第19155号】。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3年11月27日

  通 知

  借款人、抵押人: 新疆粤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宣东。

  保证人:曹宣东,公民身份号码:440301197101047817。

  出质人:乌鲁木齐瀛海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宣东。

  出质人:胡凡巧(公民身份号码:652401195107200541)

  张永乐(公民身份号码:652401194904300516)

  你们与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20年11月27日分别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承诺书》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20)新乌诚信证内字第21239号】。

  我处应债权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已经签发了执行证书,执行标的,截至到2023年10月26日,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陆拾捌万壹仟柒佰玖拾元玖角肆分(小写:109681790.94元),罚息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陆万壹仟柒佰玖拾捌元叁角 (小写:17861798.3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壹亿贰仟柒佰伍拾肆万叁仟伍佰捌拾玖元贰角肆分 (小写:127543589.24 元),公证书编号:【(2023)新乌诚信证内字第19156号】。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3年11月27日

  公 告

  被申请执行人:董心坤、庸杰

  借款人、抵押人:董心坤,公民身份号码:411503198505155332

  抵押人:庸杰,公民身份号码:41150319900503538X

  因债务人、抵押人董心坤、庸杰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我处根据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签发(2023)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2667号《执行证书》,现公告送达以上被申请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3年11月27日

  公 告

  被申请执行人:吴建宁、李彩凤

  借款人、抵押人:吴建宁,公民身份号码:610326196209060217

  抵押人:李彩凤,公民身份号码:610326196309100220

  因债务人、抵押人吴建宁、李彩凤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我处根据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签发(2023)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2666号《执行证书》,现公告送达以上被申请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3年11月27日

  公 告

  被申请执行人:李永红、马彦彦

  借款人、抵押人:李永红,公民身份号码:620525197205033431

  抵押人:马彦彦,公民身份号码:642223198612074143

  因债务人、抵押人李永红、马彦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我处根据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签发(2023)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2668号《执行证书》,现公告送达以上被申请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3年11月27日

  公 告

  (2023)新0102民初8996号

  阿布力克木·巴克:

  本院受理原告居麦尼亚孜·阿吉麦提诉被告阿布力克木·巴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7日

  公 告

  吴兴华:

  本院受理了原告唐厚春与被告吴兴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 4027民初1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7日

  遗失公告

  1.伊宁县红满天肉店公章遗失。

  2.孜拉拉·祖里皮亚遗失出生证明,出生证编号:U650070796,出生地点: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声明作废。

  3.阿布都赛米·依明遗失出生证明,出生证编号:X650090181,出生地点:巴楚县人民医院,现声明作废。

  4.张喆钰遗失出生证,出生证编号:L650264009,出生时间:2011年12月12日 15时35分,出生地点:新疆军区总医院,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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