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3

A+  |  a

  公 告

  被执行人:

  借款人(抵押人):新疆中安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质人:新疆晟泰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质人:新疆中安聚合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新疆中安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我处根据申请执行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签发(2023)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5470号《执行证书》,现公告送达以上被执行人。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3年8月23日

  通 知

  债务人(借款人、抵押人):口玲玲,女,身份证号码:622722198510132629。

  共同还款人(抵押财产共有人):樊志峰,男,身份证号码:622722198108042617。

  你们与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7年3月11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0072017100432130301号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17)新证经字第6005号。

  根据合同约定,债权人向债务人发放贷款本金28万元,借款期限20年。债务人自2022年6月起陆续出现贷款本息逾期,截止到2023年6月18日债务人已连续逾期13期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逾期天数已达379天,根据《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中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约定,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但债务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到2023年6月18日债务人应偿还剩余贷款本金231307.42元,逾期利息11695.19元,逾期罚息472.06元,剩余贷款本息共计243474.67元(具体本金、利息及罚息以实际结算日为准);偿付自2023年6月19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额清偿之日的利息(含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实际结算日金额为准);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被执行人须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x日万分之一点七五x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按照合同约定为准;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催收费用、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其他各种费用。

  根据司发通(2000) 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郭峰、公证员助理魏丽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尚欠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疑义。如有疑义,请于本通知下发之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有你们(公司)承担。

  地址:乌市天山区人民路325号南门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郭峰、魏丽

  电话:0991-2316675、2316737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3年8月23日

  张建江:

  本院受理原告刘雷诉被告新疆江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张建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霍城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霍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分类公告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局部调整”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工作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公众,以及对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0年)--局部调整有意见和建议的公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进行查阅、下载,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提供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奇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合成肽疫苗生产线(四车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

  信息公示

  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合成肽疫苗生产线(四车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http://www.xjtcsh.gov.cn/tztg/gsgg/202302/t2c98ae918647bb6401869600ee140615.html。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