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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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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佟汉华(身份证号码:65010419641205163X)

  刘玉巧(身份证号码:650104196710311620)

  2019年4月11日,你们与新疆锦晟湶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锦晟湶典字2019第(018)号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50000元,即新疆锦晟湶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对你们有相应债权。

  现新疆锦晟湶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对你们的上述债权(包括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综合服务费、违约金等),全部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陈军。请你们接到本通知后,将你们的上述应付款项(债务)全部直接支付给债权受让人。

  特此通知!(本通知同时作为我方与债权受让人的催款通知)

  债权出让方:新疆锦晟湶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林

  时间:2023年5月31日

  债权受让人:陈军

  时间:2023年5月31日

  李永彤、石英:

  吐鲁番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朱芮宵与李永彤(公民身份号码652328198710201096)、石英(公民身份号码652328196312271065)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吐仲字第49号案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

  吐鲁番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公告函

  新疆智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王颜熙、周恩萌、唐蕊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我委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人签收仲裁裁决书,本委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米劳人仲字[2023]第195号、[2023]第 196 号、[2023]第197号仲裁裁决书,本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 30日即视为送达。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分类公告

  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3年6月,新疆顺正钒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巴楚钒钛磁铁选矿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请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路彩丽;联系电话:1859910361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g4Vtl1vx。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新疆顺正钒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2日

  告知函

  致崔锋(652324197311133858):

  2023年对位于瓦石峡以西315国道1685公里桩以北,你不仅非法侵占我1480亩合法土地(新若国用(2008)第211号),另外还非法侵占了该1480亩多出的76.69亩土地。自本函登报公告日起10日内1、请你停止侵害行为,立即撤出;2、向我方支付2023年你非法侵占76.69亩的土地使用费¥7.669万元(使用费标准为1000元/亩/年)。3、支付违约金 ¥15338元。请你尽快与我方(13909919080)联系,履行上述义务。否则我方将通过司法解决。特此告知。

  告知人:刘西瑜(512930196606020038)

  2023年7月12日

  新疆哈密南坡子泉金矿采选工程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于2021年10月委托中科国恒(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新疆哈密南坡子泉金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中科国恒(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了《新疆哈密南坡子泉金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科国恒(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王工,联系电话:1510900095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哈密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688322666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科国恒(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8号3层30655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109000959

  邮箱:40485846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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