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2
A+ | a陈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海军、李新生与被告陈刚、第三人新疆新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301民初711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复印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1.依法确认位于昌吉市48区3丘7栋晨光绿景花园6号楼1单元701室房屋为原告所有;2.判令被告及第三人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万元;4. 本案保全费用、诉讼费用、保险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你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2日),本案定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10:30时在本院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新疆鑫大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13日立案后,因与你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301民初6803号民事起诉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原告在诉状中要求判令: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90万元(具体数额以最终审计造价为准);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8年1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期间的利息 (按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4、请求判令原告对涉案工程享有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审计费、送达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4月13日下午16时在本院滨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黑龙江省国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鑫日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昌吉市富力达建材经销部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10日立案后,因与你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01民初146号民事起诉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原告在诉状中要求判令:依法判令被告昌吉市亚当建材经销部、哈尔滨鑫日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票据款30万元、暂计利息1239.17元(以LPR年利率自2022.2.12分段元、计算至2022.3.23)、后续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22.2.24 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目前本息合计金额为301239.17 元;二、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及保全担保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11时在本院滨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候明坤: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定成与被告候明坤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 2021)新2301民初108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候明坤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陈定成支付劳务费 5000元及利息272元;二、被告候明坤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陈定成偿还借款16000元;三、驳回原告陈定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4元,公告费500元,由被告候明坤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于素甫江:
本院受理原告地拉拉·阿不都克旦木诉被告于素甫江离婚纠纷一案,因与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诉讼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 、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2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2017年1月28日出生的海迪恰·于素甫江由原告抚养;3、本案的诉讼费、邮寄送达等费用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康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周璐、孙坤仑: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磊、许文辉与被告周璐、孙坤仑、第三人孙兆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新2301民初657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复印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房屋转让款2638000元;2.被告承担迟延支付违约金1593670元(2021年9月28日前违约金合计1250730元,2021年9月28日后以欠款本金2638000元,约定日息万分之5计算至2022年6月15日期间的违约金342940元,违约金合计1593670元),并按本金2638000元,日息万分之5承担违约金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3.案件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4231.67元由被告承担;4.本案诉讼费40124.81元由被告承担。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你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21日),本案定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0:30时在本院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阿依赛乃姆·图尔迪:
本院受理原告祖丽皮耶·萨依提诉你(2023)新0102民初208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楼1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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