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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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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遗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原件第四联,工程名称: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第一标段,声明作废。

  ●李青遗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编号:武字第1007085,声明作废。

  ●万瑞于2022年11月10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510502198801220713,此证失效,特此声明。

  ●新疆飞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6531250030884。

  ●莎车县迈丰水暖建材店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6531250017159。

  声 明

  本人赵斌遗失承包的新疆旅游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公司的新A1T594出租车所交贰万元押金条丢失,开具时间2021年1月18日。现声明遗失作废。

  声明人:赵斌

  2022年12月14日

  谭飞:

  本院受理原告阿卜力克木·帕则力诉谭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日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2日

  克拉玛依市华鑫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祁国财、文仁勤、邵国贤诉你单位拖欠工资劳动争议案件(莎劳人仲[2022]445号)、(莎劳人仲[2022]446号)、(莎劳人仲 [2022]44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本委定于 2023年2月1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仲裁庭(莎车县建设路1号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审理此案,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此案。

  莎车县人事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

  马道丰、胡淑芳:

  本院受理原告王淑英诉被告马道丰、胡淑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0103民初 1493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1、被告马道丰、胡淑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王淑英欠款124,000元;2、被告马道丰、胡淑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王淑英逾期利息15,109元;3、至于自2021年1月21 日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利息,仍由被告马道丰、胡淑芳以未付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3.85%予以计算给付原告王淑英。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民事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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