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指定饮品附赠的联名周边产品 网店经营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9
A+ | a“代购某饮品全球代言人联名周边”,诸如此类的商品链接标题,吸引了不少明星的粉丝放弃购买商品获取赠品,转而在线上店铺直接下单。近日,四川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认定网店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某饮品品牌经营主体相应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
某饮品品牌的经营主体为某咨询公司,其计划于2024年11月8日开展品牌代言人专属活动,通过线下门店购买指定饮品可获得限定的某明星联名周边产品。活动开始前,某咨询公司将周边产品等先行提供给各门店加盟商,并要求不得提前拆封。后来,某咨询公司发现一家名为“某周边代购店”的网络店铺自2024年10月下旬起开始售卖该联名周边产品。某咨询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店铺的经营者颜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颜某赔偿经济损失3万余元及维权合理开支9000元。颜某辩称,其销售的周边产品系有偿购买,实际获利未达到诉请金额,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周边产品正常应为消费者通过购买指定饮品获赠取得,颜某实质上系利用某咨询公司既有的用户资源和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基本的商业道德,可能导致某咨询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对饮品的消费行为减少,减少某咨询公司品牌饮品的交易机会、用户流量等经营收益。据此,法院认定颜某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酌定颜某赔偿某咨询公司经济损失18570元及维权开支3000元。 据1月16日《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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