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9

A+  |  a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业主能否拒绝交费?

  石河子市杨先生咨询:我居住的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作出明确约定,但物业公司未切实履行义务,存在打扫卫生不及时、电梯时常“罢工”等情况。为此,我拒绝交纳今年的物业费。最近,物业公司要起诉我,请问,我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晓法:物业服务是由多个项目组成,不能因某项服务的瑕疵而否定物业公司所有的服务。所以,你不能主张免交物业费,但可以主张酌情少交物业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人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强制服务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对超收部分有权制止或者纠正,业主有权拒交。

  物业管理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拒交或者恶意拖欠。

  如果你有证据证实物业公司确实未尽到管理、养护、维护义务,可以视对方的违约程度要求酌情扣减物业费。

  顾客购买过期食品索赔

  商家拒绝有依据吗?

  乌鲁木齐市路女士咨询:我在一家超市购买食品时,发现其销售的速冻水饺过期。我买了20袋这样的水饺,随后向超市索要十倍赔偿。超市以我“知假买假”牟利为由拒绝赔偿,只同意退款。请问,超市拒绝赔偿有法律依据吗?

  晓法:超市以“知假买假”为由拒绝十倍赔偿无法律依据。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商家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据你讲述,你在发现速冻水饺超过保质期后依然购买,继而索要赔偿,属于知假买假,但不能以此否定超市明知速冻水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销售的事实。因此,你有权要求超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本期由新疆法制报社法律专家库成员、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金鹤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建华 整理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