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醉骑”引争议 法官这样说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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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绝酒驾醉驾已是常识,那“醉骑”可以吗?近日,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也纳入筛查范围,引发关注。

  多名饮酒后骑行的居民被民警拦下接受了安全教育。有人提出,少量饮酒骑车不是问题;也有人认为,喝了酒对骑行安全确实有影响。不能酒驾醉驾,那“酒骑醉骑”可以吗?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孙承松作出了解读。

  “喝酒不开车”,那么酒后可以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不得醉酒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也就是说,如果饮酒后达到醉酒程度,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已涉嫌违法。判断是否达到“醉酒”程度,要看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相关规定,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属于饮酒驾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及以上的,属于醉酒驾车。

  如果存在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处罚,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只要不喝到醉酒程度,骑车出行就不成问题?

  目前法律层面对醉酒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不能认为只要不达到醉酒程度就万事大吉。在此次夜间酒驾整治行动中,对于几名饮酒后未达到醉酒程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民警也进行了批评教育。

  事实上,酒后骑车出行,不管是否达到“醉酒”程度,都存在安全隐患。因为酒精会显著降低反应能力、判断力和操作协调性,增加事故风险。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体积小、速度快、灵活度高,一旦发生事故,由于缺乏足够的防护,骑行者的伤亡率较高。

  据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截至2025年4月,全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超过650万辆。近5年来,北京电动自行车事故呈上升趋势。据2023年的数据显示,北京每4起交通死亡事故中,就有1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其中,超速行驶、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和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占前三位。综合来看,即使骑行人血液酒精含量未达醉酒标准,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醉酒后推电动自行车回家,这种行为有何法律风险?

  醉酒后推行电动自行车,通常不构成酒驾,但并非没有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醉酒后推车回家,可能会发生逆行、影响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等违法情况。

  另外,推行时因酒精作用易出现摔倒或碰撞等意外,如果引发交通事故,有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因此,饮酒后应尽量避免骑车或推车之类的行为,确有出行必要的,可选择步行或乘车。

  据11月17日《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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