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为偶像办应援活动 演艺公司状告承办商家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8
A+ | a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粉丝群体自发组织的宣传却让商家卷入了侵权官司。
小炎是某演艺公司旗下的当红艺人,近日发行了一张新专辑。为宣传新专辑,经过小炎认证的粉丝群体账号“小炎歌迷会”的经营者联系当地一家甜品店,约定联合举办宣传活动,由“小炎歌迷会”制作立牌、海报、明信片等应援周边,部分随甜品店销售的套餐发放。
活动前一天,“小炎歌迷会”账号发布了预告,得到粉丝热烈响应。演艺公司发现后,在活动当日联系“小炎歌迷会”制止该活动,并诉至法院,要求甜品店停止使用小炎肖像及姓名进行品牌宣传、商品销售,向小炎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甜品店称,在收到演艺公司通知后,其立即将产品全部下架,活动仅持续两个小时,当日营收不足两万元,且甜品店并非活动的主办单位,活动相关的周边物品均由粉丝群体提供,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炎作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演艺人员,其肖像和姓名具有相应的商业价值,甜品店未经其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构成侵权。
考虑到“小炎歌迷会”官方账号公开发布活动预告至开展活动期间,小炎及其经纪公司有充分时间通知甜品店下架活动,但其并未及时联系甜品店,对于损失后果的扩大,应自行承担一定责任。同时,“小炎歌迷会”作为经小炎在网络平台认证的官方账号,对外具有一定公信力,明星及其经纪公司对于粉丝群体如何依法使用“后援会”账号也负有一定引导、教育、注意义务,因此,对于本案中甜品店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小炎负有一定责任。
综合考虑甜品店的过错程度、行为方式、获取利益、侵权持续时间及侵权行为对小炎的实际影响等因素,法院酌定甜品店向小炎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据8月26日《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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