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子伪造借条向前女友“讨债”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8
A+ | a家住江苏省南通市的盛先生和孔女士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他为孔女士购买了金手镯,并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她转账2万余元。今年4月,两人分手后,盛先生将孔女士起诉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索要金手镯和转账钱款。
庭审中,盛先生提交了孔女士手写的借条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并陈述微信聊天记录原始载体已删除。
承办法官发现借条字迹与盛先生提供的手写借款明细字迹极其相似,多次询问该借条的来源,盛先生坚持称借条为孔女士所写。
孔女士电话陈述其未出具过借条,但不肯出庭。
基于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在庭后向孔女士说明了情况,孔女士遂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发送了一段书写借条内容的视频。由于视频中字迹与盛先生提供的借条字迹不一致,法庭联系盛先生到庭谈话。
面对视频证据及法官的释法明理,盛先生最终承认其起诉时因担心案件不能受理和胜诉,故伪造了借条。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盛先生举证的微信聊天记录未有原始载体,且他向孔女士转账时亦未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盛先生的诉讼请求。
盛先生为了案件立案及胜诉目的,自制借条,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法院裁定对其罚款2000元。
据8月27日《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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