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地下室租给他人居住,他被罚5000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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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贾玉乐
6月16日,记者从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查处一起将地下储藏室出租给他人居住的案件,依法对出租人张军(化名)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18日,该局接群众举报,辖区一小区居民张军将地下储藏室出租给他人居住。该局行政执法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核实,确定无误,依法向张军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4月22日前清退租户。然而,该局于4月23日“回头看”时发现,张军并未按要求整改。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行为立案。次日,涉案租户搬离地下储藏室。经法定程序,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对张军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局执法人员介绍,地下储藏室的主要功能是储存物品,没有通风口与烟道,其设计建造标准与常规住宅也不一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反者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地下储藏室光照不足,阴暗潮湿,易湿气侵体引发疾病,且地下储藏室层高不足,长期居住容易压抑情绪,引发精神疾病。
■延伸阅读 出租房屋注意以下几点
如今正值毕业季,不少大学生开始找工作、租房,在此提醒大家,出租房屋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可以把阳台、餐厅、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2.不可以把客厅或者卧室分割后出租。
3.出租房内应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逃生绳、报警哨和手电筒。
4.三楼以上的出租屋,房间窗户和阳台安装金属栅栏的,必须能从内部打开,用于紧急情况逃生。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是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切不可在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堆放垃圾。
6.房屋内电器线路应配备具有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电线、电缆应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的方式布线。
7.对于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出租居室达10间或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或10个以上),还应该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安装烟雾探测报警器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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