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司机挥拳打人摔伤 后果自负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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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怒族”情绪失控动手打人,却因自身原因导致摔伤。这种情况,谁来担责?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

  事发当日21时50分,厦门居民肖某因交通通行问题骂了潘某,潘某下车找肖某理论,双方发生推搡及辱骂行为。在这一过程中,潘某挥拳打人,但未打到肖某。潘某再次挥拳时,因重心不稳摔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此次事件导致潘某右髌骨骨折,出院后,他将肖某诉至集美区法院,要求判令肖某支付医疗费41816.09元、营养费3181.6元、护理费11000元、误工费58084.8元。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与潘某因堵车产生口角,潘某先行下车找肖某理论,并在双方推搡过程中先后两次挥拳打人。关于打人原因,潘某陈述系肖某辱骂其母亲,但案发视频仅有影像无声音,潘某相关主张缺乏证据佐证。现有证据证明,潘某出手打人的行为缺乏正当性及合法性,其摔伤行为系自身原因所致,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此外,厦门市公安局事后也认定此次纠纷没有违法事实,并终止案件调查。

  法院认为,潘某诉求肖某承担各项损失的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判决驳回潘某的诉求。

  法官支招

  4招远离“路怒”

  “路怒”行为不仅干扰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路怒”并非不可预防,建议大家驾车时一定要保持良好心态,文明驾驶,礼让为先,不争一时之气;提高情绪管理能力,一旦遇上“路怒族”,切勿“以暴制暴”;不迁怒,不将生活、工作中的烦恼带到驾驶过程中;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合法合理处置。

  据6月4日《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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