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 继承人需在遗产份额内清偿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1
A+ | a本报巩留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艾迪拜·艾迪汗)3月24日,巩留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务纠纷案。
2021年3月,巩留县居民马某向肖某借了2万元,出具的欠条载明,2022年3月10日前还款。然而,马某并未按约还款。2024年9月,马某因病去世,其妻子张某、儿子马强(化名)、父亲马军(化名)依法继承马某遗产。肖某多次向3人讨要欠款未果,于今年2月11日将张某、马强、马军诉至巩留县法院,要求判令3人偿还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3人需在各自继承的遗产份额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遂判决张某、马强、马军以实际继承马某遗产的份额,按比例偿还马某生前欠下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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