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擅入母婴室被困,谁担责?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6

A+  |  a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男子擅入母婴室反锁房门导致自身受困并引发疾病,从而向商场管理者索赔的案件。

  北京市民张某系一名在读研究生,暑期在某公司实习。2024年6月,张某在某商场就餐时,接到公司紧急开会通知,遂擅自进入商场母婴室参加线上会议并将门反锁。会议结束后,张某发现门锁无法打开,其妻联系商场工作人员开锁亦无果。张某拨打119求救,消防人员到场后尝试拆除锁芯失败,最终破门将其救出。张某自述呼吸困难,被送往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其呼吸性碱中毒。事后,张某向该商场索赔1.3万余元,遭到拒绝后,他将商场管理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成年男性,因私人原因擅自占用母婴室并将门反锁,不仅可能侵扰母婴室使用者合法权益,还对公共场所的整体秩序与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此外,张某明知母婴室非其适用场所,且明确知晓其曾有惊恐发作史,仍选择进入并反锁房门,对自身安全持放任态度,存在明显过错,是造成其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对于商场管理者的责任,法院认定其在门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方面未尽到完全的举证责任,应对张某的合理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商场管理者赔偿张某医疗费300余元、交通费45元,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3月24日《人民法院报》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