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间私自转另一方钱财亦是盗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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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于情侣间的信任,王芳(化名)将自己的手机交给男朋友李兵(化名)保管,怎料李兵却借机将王芳微信账户的余额及微信绑定银行卡账户内的钱转走,并挥霍一空。

  近日,山西省绛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兵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李兵在网上与王芳相识,通过了解与王芳发展为情侣关系。因王芳上学期间会将手机交予李兵保管,李兵便利用此机会,在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间,多次登录王芳微信,将王芳微信账户余额及微信绑定银行卡账户内共计2万余元转入自己名下账户,用于购置摩托车、手机及其他日常消费。

  案发后,李兵及其家属将所获赃款全部退还给王芳,并取得了王芳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李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隐蔽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账户资金,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犯罪数额和其他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3月4日《山西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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