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擅拔他人充电枪 法院判赔3.2万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4
A+ | a近日,一则“车主擅拔他人充电枪被判赔3万元”的新闻备受关注。事件中,一方在公共充电桩为新能源车充电时,充电枪被另一方擅自拔出,导致充电口损坏。法院判决擅自拔掉充电枪的一方赔偿对方车辆损失费、机动车贬值损失、替代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3.2万元。
“擅自拔他人正在使用的充电枪,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人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犯。在公共场所使用充电桩,相当于和运营方签订了一个临时“使用合同”,这个充电桩的使用权属于正在使用的车主。擅自拔他人正在使用的充电枪,其实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一名从事相关设备生产的厂商介绍,新能源车的充电过程涉及电力安全和设备保护,按照国家标准,新能源车充电过程中,正常情况下充电枪无法拔出,除非有人采取蛮力,可能会破坏锁止装置,断开车辆和充电桩的连接,这将导致被拔车辆充电口损坏、电池受损,甚至引发事故。
若恶意暴力“拔枪”行为被认定为存在毁坏故意,李泽瑞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恶意拔充电枪造成他人车辆损坏,达到损失金额5000元及以上,则违反该规定。损失较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将面临处罚。
据2月12日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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