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爸爸”永远都对?法院:非也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3
A+ | a上海市民张女士受上海某实业公司委托进行绘图设计。然而,前后出具3版方案后,该公司仍不满意张女士的方案,并以不满足设计需求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张女士告上法庭,法院会如何判决?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王昱涵 绘
2022年7月,张女士与某实业公司签订《设计协议》,约定某实业公司委托张女士承担含10个板块的项目效果图绘制,并对文字说明、设计工期、文档格式等作了相应要求。
同时,双方约定设计费总金额为1.2万元,某实业公司预付张女士定金2000元,在完成项目绘图后,再支付尾款1万元。
合同签订后,双方又通过电话会议补全合同未约定内容,确认张女士需完成公司的34项需求。
随后,张女士前往现场实地勘验,出具设计方案。但是,某实业公司不满意,先后新增44项需求。经反复修改,张女士共出具3份设计方案,某实业公司始终不满意。2022年8月起,张女士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先生,要求其支付剩余尾款,因对方始终未支付,张女士将该公司诉至浦东新区法院。
张女士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及合同签订后新增的需求完成项目效果图绘制,可某实业公司在合同外不断无理新增需求,且在其提供最后一版图纸后拒绝沟通,应视为该公司已默认她完成了合同内容,故要求支付尾款。
某实业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认为张女士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内容,拒绝当面沟通效果图细节,也未按照约定的方案修改,导致交付时间多次延迟。因张女士设计不合规,某实业公司招投标失败,因此,不同意支付尾款,还要求张女士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本案中,某实业公司3次新增需求,双方仅就前两次合同内容变更达成合意,且该公司单方面新增需求变更合同内容,没有法律依据,更违反公平原则。
张女士绘制的项目效果图,经法院逐项比对,已完成某实业公司大部分要求,并且效果图布局得当,足以实现项目预期效果,整体上已达到委托合同的目的和要求。因此,某实业公司应按《设计协议》约定,支付张女士尾款,并按约支付违约金。
法院同时查明,双方约定的需求中有两项未完成妥当,存在履约瑕疵。
最终,法院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费用构成等,判决某实业公司须支付张女士设计费9800元;某实业公司延期付款,已构成违约,需按合同约定额外支付年利率20%的迟延履行金。
据2月12日《上海法治报》
标签:
最新更新
- 干字当头开新局丨生产线上奏响“实干曲”
- 下好投资“先手棋” 新疆积极谋划调度重大项目
- 新疆财政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43亿元
- 马兴瑞艾尔肯·吐尼亚孜深入有关能源化工企业调研
- 马兴瑞艾尔肯·吐尼亚孜在塔城地区和兵团白杨市调研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