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后转借他人是否合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23
A+ | a为帮好友渡过难关,她以自己名义向网络平台贷款,然后转借给朋友使用。谁料,因还钱一事,她与朋友反目成仇。两人的借贷行为是否受到法律保护?这笔借款能否要回?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借款纠纷案。
2021年3月,小阳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小美借钱,小美手头也不宽裕,但为了帮好友摆脱困境,小美从某网络平台贷款30万元,转借给小阳。收到钱后,小阳向小美出具了借条,写明“小阳向小美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按月还款,还款根据后附还款计划表执行,如未按此表执行,则违约责任为利息翻倍”。小阳偿还部分借款后失联,小美遂将小阳起诉至城西区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双倍支付逾期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小美从网络平台以贷款方式取得款项后转借给被告小阳使用,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二次修正)》相关规定,双方的借贷合同无效,小阳取得的借款本金在扣除已偿还的部分后,应当予以返还。对小美主张的双倍支付逾期还款利息11262.5元,法院不予支持。依据相关法律,借款利息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小阳15日内偿还小美借款本金217448元,支付利息1353.24元。
法官说法
出借钱款资金来源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出借者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套取网贷资金出借的行为,不仅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如果遇到朋友无法还款的情况,还会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当自身无力偿还贷款时,个人征信也将受到影响。此外,贷款人倘若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1月17日《青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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