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警示”系列报道③ 小小水枪头,偷几个“没啥大不了”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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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消防设施在生活中很常见,看似不起眼,可遇到火灾时能救命。然而,有的人将歪主意打到了消防设施上。

  2022年1月初,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红庙子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报案,称小区内大量消防设施被盗,民警立即前往调查。

  该小区当年刚刚建成,才通过消防验收,还没有居民入住。民警在现场看到,几栋居民楼内消火栓箱里的消防喷头和消防栓接口器全都不翼而飞。

  民警走访后发现,案发时段内有一名黑衣男子多次出没于小区,行迹可疑。民警围绕黑衣男子进一步展开调查,发现他从小区离开后便前往附近的废品收购站,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侦查,民警锁定黑衣男子为卢某。同年1月9日,民警在沙依巴克区一网吧内将其抓获。

  讯问中,卢某对盗窃消防设施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在其去过的2家废品收购站查获消防喷头110个、消防栓接口器118个。经某小区物业公司确认,这些正是该小区被盗的消防设施。

  为何要盗窃消防设施?

  卢某交代,他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家庭条件不好,但他喜欢玩网络游戏,手头拮据的他产生了盗窃消防设施的念头。

  经鉴定,卢某盗窃的消防设施价值1749元。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家废品收购站负责人因收购、藏匿赃物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消防设施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而有的人却认为盗窃消防设施“没啥大不了”。

  今年7月15日,乌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黑甲山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一小区高层住宅楼内水枪头缺失,而物业公司前一天检查时这些消防设施都在。

  经调查,这些缺失的消防设施是被坎某盗走的。民警将坎某抓获,并追回被盗的214个水枪头。

  讯问中,坎某声称“一个水枪头不到2元,我觉得偷几个没啥大事”。他无所谓的态度受到民警严厉批评,随后,民警向坎某讲解了消防安全知识,以及消防设施缺失造成的安全隐患。

  目前,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警示

  如果遇到火灾,消防设施缺失会影响消防部门灭火救援,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群众应爱护消防设施,物业等管理方应实时关注消防等相关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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