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查封,离婚时不能分割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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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房素英

  房产常常是一个家庭的大额资产,也是离婚时的争议焦点。假如离婚后房产因另案查封,可夫妻一方坚持要求分割,法院将如何处理?

  2016年,家住库尔勒市的古某和阿某结婚。两人婚后矛盾不断。2019年,两人协议离婚,约定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套房屋归古某所有。此后,阿某一直不配合古某办理过户手续。

  今年,古某将阿某诉至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要求阿某配合其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查明,本案诉讼之前,古某和阿某名下的涉案房产在另一件涉及阿某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其他法院查封,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产属于古某和阿某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双方离婚时未依法分割该房产,目前,该房产已被另案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审判部门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需要确权的财产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由此可见,此时若处理涉案房产,必然会损害第三人利益。

  近日,法院裁定,驳回古某起诉。

  法官提醒

  离婚案件作为一种复合型诉讼,既涉及人身关系,又涉及财产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建议及时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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