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这份“避坑宝典”送给身边长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1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老年人由于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很容易被不法商家忽悠,不仅财产受损,心理、身体也可能受到伤害。重阳节前夕,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老年人“避坑宝典”,帮助老年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些不法商家假借“名医”“专家” 名义,提供非法“免费诊疗”“健康讲座”“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诱骗老年人交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等。自治区消保委提醒老年人,不要参加来路不明的助老服务活动,一旦对方提到预交保证金等,务必提高警惕。选择养老机构应查看对方的有效证件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
有些商家瞄准老年消费者对于健康的迫切需求,虚构或夸大宣传保健品的功效,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如声称能够“包治百病”或“药到病除”。自治区消保委提示,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选择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商家,并仔细辨别产品真伪,切勿通过传销等非法途径购买。
一些不良旅行社利用“团购价”“免费游”等手段吸引老年人参加旅行团。在旅游中,旅行社在交通工具、餐饮住宿等方面降低标准,还设置大量购物环节,强迫老年人购买质次价高的产品,或者在签订合同时暗中加价。自治区消保委提示,老年人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应仅考虑价格,还应关注旅行社的口碑和服务质量。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详细的行程安排以及双方违约责任,避免盲目签约。
此外,老年人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务必要核对单据,确保金额无误。同时,索要并保留好正规票据和相关凭证。一旦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时拨打12315或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举报。如遇涉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可登录全国12337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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