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非常办法”制止侵害 防卫过当担责四成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9
A+ | a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赵雯丽 张安琪)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采取防卫措施,但应注意限度,超过必要的防卫程度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的一天,小李应朋友邀约在克拉玛依市某综合楼接待室等待商务会谈,其间他看到在该楼层办公的小刘躺在接待室的沙发上休息,随后二人因接待室使用问题产生争执。争执中,小李一气之下坐到小刘腹部,小刘伸手反抗,抓捏小李下体,直至其疼痛难忍才放手。
事后,小李到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7万余元。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今年5月,小李将小刘诉至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与小刘因接待室的使用问题产生争执,小李未采取正当方式处理,而是直接坐压在小刘腹部,属于不法侵害行为。小刘面对不法侵害有权采取防卫行为制止,但其采取的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对小李要害部位造成损害,属防卫过当,应当承担适当民事责任。
近日,法院判决小刘承担小李各项损失4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小李3.4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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