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穿衣服扣12分?男子造谣被罚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8
A+ | a本报尉犁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新安)“尉犁县团结路摄像头拍到阿某开车不穿衣服……罚款2万元、扣12分。”7月21日,尉犁县网民“TAS*”在某网络平台发布的一条短视频引发网友热议:“真的假的?还有这个规定?”“罚2万元?我没看错吧!”
7月28日,这条视频引起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的注意,尉犁县公安局随即展开调查。该短视频内容为一张处罚截图,并配有文案,称阿某因开车时不穿衣服,被公安机关罚款2万元、扣12分。民警经多方核实、取证,证实该条视频内容系捏造。
民警很快找到视频发布人阿某。原来,阿某为在短视频平台获得流量和关注,想出“找噱头造假”的办法,从网上下载图片并二次加工后发布。
阿某捏造不实视频内容,随意发布在网络平台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于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7月31日,尉犁县公安局兴平派出所依法对阿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责令其立即删除虚假视频。
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广大网友在发布信息或言论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客观事实,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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