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掉头、原路返回 路况不熟闹乌龙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5
A+ | a本报昌吉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任圣浩)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掉头、倒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向车辆来不及刹车避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6月23日,一辆车在高速公路上先逆行,又掉头,随后原路返回,最终被民警严厉处罚。
当日17时5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昌吉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G30连霍高速乌奎线昌吉西出口匝道处,一辆越野车沿匝道逆行至主线,随后又掉头返回。这一危险行为引起民警关注,通过查询车辆信息,民警很快找到违法驾驶人刘某,通知其前往大队接受处理。
经查证,刘某当日从石河子市出发前往昌吉市,因对道路不熟悉,没分清昌吉东和昌吉西收费站,行至昌吉西收费站时认为走错路,于是便逆行从匝道驶出。可当他回到高速路主线时,导航又提示从昌吉西收费站匝道也可以前往昌吉市,遂即又停车原地掉头,按原路线正常驶出高速。
民警对刘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如错过出口,将错就错继续行驶,重新规划线路,或从就近出口驶出高速,然后再掉头返回,切不可突然减速变道,更不能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者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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