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空置房漏水致楼下被淹 开发商、业主、物业均担责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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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张某咨询:2022年,我购买了某小区一套房屋,装修后于2023年11月入住。今年3月,我家楼上的空置房(保修期内)卫生间漏水,致使我家墙面、地面等遭受不同程度损坏。请问,我该向谁主张我的损失?

  晓法:开发商、物业公司及楼上房屋所有人均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房屋在保质期内,开发商应对因房屋质量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次,物业公司未尽到相关职责,存在一定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作为楼上房屋所有人,对其房屋具有法定管理义务,理应赔偿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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