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病中将母亲推下楼致死 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7
A+ | a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在发病时将母亲推下楼坠亡,还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吗?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外婆状告外孙女的特殊遗产继承纠纷。
顾某的女儿邵某2016年被诊断出精神分裂症并长期服药。2023年3月的一天,邵某因琐事与顾某发生口角,邵某将顾某从7楼阳台推下,导致顾某坠楼死亡。事发后,崇川区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书,确认邵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对邵某进行强制医疗。
顾某的母亲吴某与邵某都是顾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因顾某生前未设立遗嘱,吴某诉至法院,请求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顾某40万元的存款。吴某认为,邵某故意杀害顾某,其已丧失继承权。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痛失爱女,其作为老年弱势群体的利益应该得到保障和维护。邵某虽是将母亲推下楼的罪魁祸首,但其行为本质并非法律所规定的“故意杀害”,邵某系精神病患者,无任何生活来源和生存技能,亦属于法律应保护的弱势群体。经调解,吴某同意邵某继承其母三成存款。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但本案情形又十分特殊,邵某在将母亲推下楼时系精神病发作,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此时应对上述法律规定作变通理解,就是邵某并不存在杀害被继承人顾某的故意,同时生效文书确认邵某是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因此邵某并非“故意杀害”,故其并不必然丧失继承权。但鉴于其事实上导致了顾某死亡的法律后果,如严格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亦有失公允。 据1月16日《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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