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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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应担责

  乌鲁木齐市民于某咨询:我丈夫出轨后写了内容为“如果再出轨就给妻子10万元钱,并且净身出户”的承诺书。最近,我发现他与其他异性亲密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我想起诉离婚,请问他写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我该如何维护权益?

  晓法:承诺书本质上是对将来违反夫妻之间忠实义务,以书面形式约定的财产处分协议,属于忠诚协议范畴,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可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丈夫能全身而退。他的出轨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伤害了你的感情,属于民法典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其他重大过错”范畴,在分割财产时应少分,并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

  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

  乌鲁木齐市民王某咨询:我幼年丧母,上小学时父亲与刘某组建新家庭。8年前,父亲与刘某离婚。近日,刘某找到我,称她无经济来源,且身患疾病,要求我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请问,我要赡养继母吗?

  晓法:刘某与你父亲重组家庭时,你还是未成年人,刘某对你承担了抚养义务和教育责任,你们形成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不依附于婚姻关系。因此,不能认为你父亲与刘某离婚,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终止。通常情况下,受继父母抚育成人并独立生活的子女,应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如果双方关系恶化,经当事人请求,法院可以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有负担能力的成年继子女应当支付生活困难继父母赡养费。

  本期由新疆新蓝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奥迪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杨海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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