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假期打工遭遇交通事故获赔3600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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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假期做兼职外卖员,送货期间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获赔误工费?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支持大学生的误工损失。

  徐某系在校大学生,暑假闲来无事便打工做起送菜的外卖员。这天,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送货时,与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商业责任险1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另查明,事故发生时徐某已打工一个月,平均每天收入约12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徐某系学生,其暑期从事外卖员工作有一定的收入,如其不出该交通事故,仍可再得一个月的打工收入3600元。法院依法支持其误工损失3600元,相关费用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由某保险公司赔偿40%。

  法官说法

  一般而言,在校学生的生活要依赖父母支付的生活费,所以在大多数侵权案件中,法院不支持学生的误工费。但如果有证据证实学生在事故发生前,其利用假期在外打工且有固定收入,却因事故导致无法继续在假期打工的,其假期期间可期待的打工收入,应作为误工费计算赔偿。

  据12月12日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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