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师致顾客骨折 依法赔偿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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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丁小霞
推拿是一种舒缓工作压力、缓解身体疲惫的好方法,但亦会带来风险。近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家住乌鲁木齐市的小周喜欢去推拿店做全身推拿。5月的一天,小周为缓解身体疲劳,去乌鲁木齐市某推拿理疗店做推拿。岂料,推拿过程中,推拿师李某用力过猛,导致小周腰部骨折。
为弥补小周的损失,推拿店和小周多次协商后约定:李某向小周支付赔偿金4.5万元。
协议达成当日,李某向小周支付3.5万元,剩余1万元却迟迟没有支付。
小周多次向李某索要无果,9月1日,她将李某起诉至头屯河区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剩余1万元赔偿款。
法院受理此案后,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对案件深入分析后展开调解。
调解团队向李某释法,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分期支付小周赔偿款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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