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日期错误,还有效吗?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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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给好友借钱本是好意,若借条落款时间引发争议,该如何处置?近日,额敏县人民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张某、严某和朱某是好友,2018年1月,张某和严某因工程款周转困难,向朱某借款20万元。朱某通过转账方式将钱借给了张某和严某,并书写借条一张。
后严某和张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朱某通过现金方式将钱借给两人。2018年12月15日,三方重新书写借条,约定还款金额为3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利息。
到了还款时间,张某和严某迟迟未还款,朱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今年8月将二人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朱某认为,借条上写得清楚明白,张某和严某两人共借30万元,且借条上有双方签字,因此二人应当按照借条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
张某认为,虽然借条中签字捺印的是本人,但落款日期是朱某自己填写,且时间不对,因此该借条无效。
双方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面对此情形,承办法官逐一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承办法官解释,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履行日期和签订日期必须一致。也就是说,只要借条的内容是由双方协商、合法订立的,即使借条日期写错也是有效的。
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张某认可借条的真实性,并同意调解。随后,双方就还款细节达成一致意见:两被告分期偿还朱某借款及利息共35万元,直至全部款项还清为止。
法官提醒
俗话说得好,“借钱容易要钱难”。借条等债权凭证既是权利人主张债权金额的证据,也是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书写借条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1.借条的书写应当规范,最好是借款人亲手书写并捺印。
2.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借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3.在有担保人的借款中,借条中应写明担保人的信息及担保责任种类、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并要求担保人在担保人签章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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