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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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乌鲁木齐市某商贸公司负责人咨询:我公司有一名女职工,今年50周岁,因其在来我公司就业之前,已将其缴纳的社保取出,导致她现在的社保缴纳年限不满15年。请问,我公司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晓法: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该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论其是否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都会终止,单位可以为其办理退休或离职手续,至于其未缴满年限的社保,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


  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乌鲁木齐市民王女士咨询:结婚前,我投资购买了3000克黄金,六七年来一直在银行放着,未进行过任何交易。现在,我打算离婚。请问,这些黄金增值的部分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有权要求分割吗?

  晓法:黄金增值的部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增值是物或权利在价格上的提升,根据增值发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两种。自然增值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质、劳动、努力、管理等无关。你购买的黄金一直存放在银行,你们夫妻二人并未为此付出劳动和管理。因此,黄金增值的部分属于自然增值,男方无权分割。

  本期由新疆程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霖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建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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