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吊销还开车 拘留+罚款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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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王晓娟

  8月22日下午,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民警在G7京新高速公路甘泉堡检查站核查驾驶人李某驾驶证情况时,发现其驾驶证在2019年因醉驾被吊销,现属于无证状态。

  见驾驶证吊销记录被查到,李某辩称他是来新疆出差,因为很久没开车,就想再感受一下开车的感觉,于是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无独有偶。8月23日,同样在甘泉堡检查站,民警例行核查驾驶人乃某驾驶证情况时,发现其驾驶证显示为吊销状态,属无证驾驶。乃某交代,其驾驶证在1年前因醉驾被吊销,这次因着急去送货,便心存侥幸驾车,没想到被民警查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两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民警提示

  驾驶车辆上路时,应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应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按时对驾驶证进行审验换证,切勿心存侥幸,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扣留等情况均属于无证状态,严禁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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