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5年 她终于见到了孩子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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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民(中)以“线下+线上”的方式组织双方调解。乌市沙区人民法院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8月13日,小莉(化名)终于见到日思夜想的孩子。那天,她带着7岁的儿子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开卡丁车、观看VR影片、钓小金鱼……在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吴建民的陪同下,母子俩度过了快乐的一天。
“谢谢吴法官,5年了,是你让我们母子再次相聚。”送走孩子后,小莉哽咽着对吴建民说。
为何一个母亲这么多年才见了孩子一面?这事还要从5年前说起。
2018年,小莉与小海(化名)在沙区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协议约定,2岁的孩子由小海抚养,小莉享有探望权。两人位于乌市的房屋由小莉居住使用,按揭贷款也由小莉支付。但离婚后小莉因收入不稳定,未按时支付房屋贷款,而房屋贷款还在小海名下,所以这些年的贷款一直由小海垫付,小海因此拒绝小莉与孩子见面。
今年6月,思念孩子心切的小莉向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小海协助她探望孩子。
吴建民联系小海后才得知,两人离婚后不久,小海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工作,孩子跟着爷爷奶奶在喀什地区生活。因双方积怨较深,加上孩子未固定居住在一地,导致5年来小莉始终没能见到孩子。随后,小海又透露,今年8月,孩子和爷爷从老家探亲回疆时要路过乌市。吴建民赶紧与孩子的爷爷取得联系。
一场探望权的执行进入计划。
8月13日,孩子和爷爷以及小莉先后来到法院,随后,吴建民拨通小海的视频电话,组织双方以“线下+线上”的方式沟通。起初,小海对小莉探望孩子依旧持拒绝态度,孩子的爷爷也态度强硬,认为小莉并不关心孩子,5年未支付过抚养费。
“从法律上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都应积极履行自身义务,你无权拒绝孩子的母亲探望孩子。从人情上讲,再多家人的陪伴都无法弥补母爱的缺失,这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吴建民劝导小海和孩子的爷爷。
小海提出房屋的还贷问题,小莉表示正计划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尽快支付房屋贷款。
这么多年小海帮小莉还着房贷,小莉也始终惦记着孩子。“你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希望孩子今后过得更好,为了孩子你们应该各让一步。”吴建民建议。
小海思考片刻后表示,以后会按调解书的要求,协助小莉探望孩子。孩子的爷爷也表示会积极配合。
调解结束后,为了增进孩子跟母亲的感情,吴建民提出双方家长带着孩子前往公园游玩,双方都同意。
5年未见母亲,一开始,孩子躲在爷爷身后,不时探出头望向母亲。在众人的安抚和引导下,孩子逐渐与小莉熟悉起来,母子俩渐渐有了交流。没过多久,母子俩就玩到一起,两人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在一旁陪同的吴建民见此情景也放心了。
当天下午,爷孙俩还要赶火车返回喀什地区,小莉和孩子只能暂时分别。在吴建民的建议下,一家人留下了一张温馨的合影。
事后,小莉向吴建民表示,她今后会积极与前夫沟通,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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