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变道出事故 承担全责受处罚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4
A+ | a本报阜康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董艳军)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民警查处两起因违法变道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7月25日18时35分,阜康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G7京新高速甘泉堡立交桥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曾某驾驶小轿车行至事发路段时,从第一车道连续变道至第三车道,与该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巨大的冲击力又让小轿车撞至立交桥防撞设施上,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曾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7月30日下午,阜康大队民警巡逻至G7京新高速公路阜康立交桥路段时,发现一辆大客车和一辆小客车停在路边,两车驾驶员正在车后争论。民警做好防护措施后,上前了解详情。原来,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轻微刮擦碰撞,两车驾驶员因责任划分有歧义而停车理论。民警查看两车行车记录仪和该路段公共视频后,确定小客车在事故路段实线范围内压线变道,导致与正常行驶的大客车发生碰撞。民警认定小客车驾驶员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变道前,要打开转向灯示意其他车辆,同时观察后视镜,确保安全时,果断迅速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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