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群众需求走 法官家门口解纷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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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李进福

  3月31日11时,张明(化名)的委托代理人张小明(化名)和李城(化名)走进和硕县曲惠镇老城村村委会。春耕在即,双方都期待能在老城村法官工作室解决纠纷。

  “老李,这次又是咋回事?”和硕县人民法院驻老城村“访惠聚”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巴都玛已在工作室等着了。

  2022年1月25日,李城与张明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张明将位于冬都呼都格村的460亩土地以每亩地900元的价格承包给李城,承包期为2年。合同签订后,李城将828000元土地承包费一次性支付给张明。

  2023年春,张明单方面终止合同,将460亩土地承包给另一种植户。于是,张明和李城产生纠纷。

  “是他不讲诚信,要么继续履行合同,我继续种地,要么他退还一年的承包费,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李城说。

  “本来说好的另外90亩耕地休耕,你种了,还产生了5万多元的水费,你咋说?”张小明也不示弱。

  “都别急,吵架解决不了问题。”巴都玛说着,给两人各倒了一杯茶。

  其实十几天前,李城和张小明就因此事前往曲惠镇司法所调解,两人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明未履行。

  3月30日,李城到和硕县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很快就要春耕了,双方还要对簿公堂,400多亩耕地误了农时怎么办?曲惠镇司法所所长阿不力孜·肉孜赶紧联系巴都玛。

  “明天是村里的法官工作日,把他们约到我这来。”巴都玛说。

  调解伊始,双方火气很旺,针锋相对。巴都玛不断“灭火”,耐心释法析理。

  经再三商量,张小明表示,可以退还李城25万元承包费,但李城要放弃追索违约金。

  “行,我同意,你明天就付钱。”李城说。

  “我先支付15万元,剩下的钱我给你打欠条,支付一些利息。”张小明说。

  “不行,我种地也要用钱。”李城说。

  见两人快谈妥了,巴都玛提出进一步方案,“这样,明天张小明就把15万元转给李城,剩下的10万元今年10月10日前支付,另外再支付1万元利息。”

  “行!”双方异口同声道。

  此时已是14时。和硕县法院乌什塔拉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阿曼古力·吾斯曼给两人做笔录后,双方签字确认,人民法庭出具民事调解书。

  “走司法确认程序,2600元诉讼费和2500元保全费都能免了,下次可别这么冲动了。”巴都玛对两人说。

  2020年起,和硕县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运用“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设立“法官工作日”,集中力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每周五是曲惠镇的“法官工作日”,这一天,和硕县法院会派法官进村入户,服务群众。“法官十分用心,他们带案进村现场办,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还能让百姓零距离学法。”曲惠镇党委书记刘红山感慨道,设立“法官工作日”后,该镇的纠纷化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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