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案下村,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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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首席记者 王晨)5月28日,新源县塔勒德镇塔勒德村的一场公开庭审给当地村民敲响警钟。

  今年3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土地承包户韩某在塔勒德村承包了400亩草原,在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草原变为耕地。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实地走访得知,当地很多村民并不知道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并改变其用途的行为是违法的,导致近年来当地此类情况频繁发生。

  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以韩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其诉至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多次沟通,决定“带案下村”,以公开庭审的方式给村民们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此次庭审邀请了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公安民警、村干部、村民代表旁听。韩某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认罪认罚,他表示:“我已委托家人对草场进行恢复,请法庭对我从宽处理。”

  截至开庭审理时,被破坏的草场用地大部分已恢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充分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生态恢复情况等,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现场判决:被告人韩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庭审结束了,普法课还在继续。检察官向旁听的村民们讲解世界环境日的由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村民们的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立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管辖职能,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最大程度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我们会对涉案草原的恢复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做好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打击和生态保护工作,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供检察力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史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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