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需求 宣讲就到哪里——春日普法正当时⑥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9

A+  |  a

  □文/图 本报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盖铭杰

  “4月30日是什么日子?谁来回答这个问题?”4月27日,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刘冬冬走进哈密市五堡镇阿克吐尔村农村夜校,以“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为契机,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这也是“冬冬说交通”栏目录制的第23期。

  “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村民西尔艾力·塞都力自信地回答。

  “今年是第几个‘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刘冬冬继续问。见西尔艾力答不上来,刘冬冬说:“‘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是2004年设立的,今年是第十七个‘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

  随后,刘冬冬结合农村群众出行特点,通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重点讲解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督促群众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我平时骑电动三轮车从来不戴头盔,转弯时也不打转向灯。看了交通事故视频,听了你的讲解,我才意识到戴头盔是可以保命的。像我这样不做任何防护的情况下骑电动三轮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想一想都冒汗。”村民珀拉提·托合提对刘冬冬说。

  “这个活动太好了,我学到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识。从今天起,我骑电动三轮车一定要戴头盔……”村民穆太力甫·依斯马伊力说。

  为保障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和村民出行安全,2020年4月28日,伊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冬冬说交通”普法栏目,哪里有群众需求,宣讲就到哪里。一年来,该栏目以新颖、接地气的宣传方式,把交通安全的种子播撒进群众心里。

4月27日,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刘冬冬向村民示范如何正确佩戴头盔。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