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检察机关发挥行政检察职能 2020年帮农民工讨薪485万余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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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沈小莉)1月1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0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督促履职、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帮助农民工依法解决欠薪问题。2020年,共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11件,使289名农民工拿到了485万余元拖欠工资。

  乌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与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司法局等单位会签工作文件,建立联席会议、线索双向移送、重大案件研商等机制,共同推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邀请乌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参与化解某建筑公司拖欠64名农民工工资案,通过多次联合召开协调会,促成相关单位支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124万元。乌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母某某等40名农民工被欠薪案件时,通过举办公开听证会,最终促成母某某等农民工与包工头达成和解协议。2020年12月29日,涉案农民工的5万元工资已全部支付到位。

  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拖欠孙某等8名农民工工资一案中,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张某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7万余元,并针对某行政机关存在的不及时履职问题,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职。该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以后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履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农民工欠薪工作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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