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心生贪念 偷走厂里电动机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26
A+ | a本报且末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侯悦成)1月29日,且末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工厂一台电动机被盗。
经了解,李先生在且末县塔提让镇台吐尔库勒村经营一家塑料管材加工厂,2025年初,李先生花费11500元购置一台电动机,准备用于生产。设备到货后存放于厂区办公室门口,直至案发时该设备还未投入使用。
今年1月29日,李先生到厂后发现电动机不翼而飞,遂报警求助。
电动机重达数百公斤,单人难以挪动,是如何运走的?经现场勘查并结合李先生描述,民警判断盗窃嫌疑人为熟人结伙作案。
询问中,李先生反映了一条重要线索:其工厂因经营出现问题曾一度停工,2025年11月20日,工厂计划复产,并召回之前在厂工作的王某及肉某,后因各种原因,复产计划暂时搁置,二人便于同年11月28日离开工厂。
王某及肉某引起警方怀疑,民警对厂区内该时段的视频进行重点排查,确定盗窃嫌疑人是王某及肉某。视频画面显示,11月28日22时50分许,两人从车间内开出厂里的叉车,开至厂区办公室门口,利用叉车将电动机搬至厂里的一辆厢式货车上,随后驾车将设备运出厂区。
警方迅速开展抓捕工作,2月5日,王某、肉某被抓。经讯问,二人均因经济拮据萌生盗窃念头,一拍即合,得手后将电动机以2700元价格转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 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新疆以高质量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 陈小江主持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自治区党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整改落实工作调度会
- 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强调 以高质量办理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