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告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0
A+ | a核实债务通知
债务人、抵押人:杨雄(公民身份号码:51092219930701027X)
债务人、抵押人杨雄与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于2015年1月6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编号为65020120150001102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具了《借据》,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5)新乌证内字第6401号]。 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25年8月14日,尚欠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借款本金35282.76元,利息1147.96元(含罚息、复利),本息合计人民币36430.72元(大写:叁万陆仟肆佰叁拾元柒角贰分)。
现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以债务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核实债务数额。请见本通知5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3楼
联系电话:0991-2825790、13899975717 李天军;2825790、13999890370 古丽迪娅尔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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